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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泰古厝原本位於台北市四維路141號,肇建於清乾隆48年間(1783年),左右護龍廂房則於清道光3年(1823年)陸續完工,成為台北盆地大安庄福建泉州安溪聚落中,首屈一指的華宅,是傳統「安溪厝」的典型代表,亦是清朝台北盆地開拓史上極為重要之見證。
在1970年代的鄉土運動脈絡中,致力於鄉土建築保存運動的先輩,因承襲著「唐山過台灣」的史學觀點,在鄉土論戰中避開了「鄉土文學」中的政治取向,巧妙地閃躲了敏感的「意識型態」,而免於被箝制的命運。在這波鄉土建築運動中,林衡道先生更直接搭構了現存的「有形古蹟」與已失去的「無形古蹟」並重,「生活古蹟」與「心理古蹟」共存的論述(註二)。這也是今日「歷史建築」論述的發端。
然而,囿於「林安泰非法定古蹟」與「都市計劃不可變更」僵固法令結構與顢頇的官僚,雖經當時許多文化、建築、藝術界人士奔走力諫,仍無力回天,仍於民國67年(1978年)6月16日正式動工拆遷。
而諷刺的是,當時的台北市長為本土菁英之一的林洋港。
1978年林安泰古厝的代表管理人林福傳先生,曾希望原地保存古宅(不計利益捐給政府),但反而是台北市府執意打通信義路與和平東路的敦化南路堅持拆遷再重建,這是世界上古蹟建築保存中少見之特例(註三)。
重建後的「安泰厝」,仍維繫著原建中國南方四合院式風格,全宅均以榫頭接合不用一根鐵釘,建築形制為二進四護龍合院,格局嚴謹,主從分明,配置勻整,正廳為開放式,燕尾屋脊,門廳採雙凹壽三川式設計,木雕、石雕工藝栩栩如生,正廳之「九牧傳芳」神龕雕刻更是木刻中之精品,各式創作故事題材皆以表達祈求福祿吉慶之寓意。現今,每年五月林家後代仍依習俗,在林安泰古厝內舉辦傳統的祭祖大典。
對照今日台灣諸多歷史建築留存的僵局,已非受制政治上的意識型態,反倒公部門經費預算拮据與古蹟建築本身陷入私人「所有權」與「使用權」的爭端,且「公權力」又無法介入「私有財」的處理,
而文資法中「歷史建築」的概念,仍無法被古厝所有人接受,只能任憑一幢幢古宅「自然」崩毀。
而相較於昔日政府做了最糟糕的示範,在延宕多年之後,又以贖罪方式做了完善的復建與保存;照應今日眾多古厝破落消失的困窘,不知道該「羨慕」或是「忌妒」,對於「林安泰古厝」而言,倒底是「幸」或「不幸」?
阿達瑪 2006/07/13 彰化芳苑
�� 註一:林安泰古厝,係林家飲水思源,取自福建泉州安溪中的「安」與林家經營的商號榮泰行的「泰」,將林家宅第定名為「安泰厝」,後人稱「林安泰古厝」。「安泰厝」又稱「榮泰厝」,昔時民間以「偌有榮泰富,也無榮泰厝」,顯見林家古厝精湛的工藝地位,已非金錢財富可比擬。
�� 註二:參見「在林安泰古厝拆除之後…-古蹟保存在台灣的發展與沿革」/葉乃齊(1999/02/15中央日報)
�� 註三:「金銅仙人辭漢歌」-記林安泰古厝存毀爭論,詳見《尋找老台灣》
一書(p89-p99)馬以工著
/ 時報出版公司出版,1979/12。
�� 請參考延伸閱讀:
台北之林安泰古厝
大紀元周報-林安泰古厝
文建會-國家文化知識庫-林安泰古厝搬遷
/ 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