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諦視與尋繹-928
(四)
��
失守的防線
「教師評鑑」這個議題自2002/5被全教會的「教研會」再次觸發後,從2002/11起議,經歷台灣教師學會教師認證計畫的爭議,到2005/11教育部即將公佈試辦,這項費時三年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計畫」終於在2005/10/25塵埃落定。個人衷心的盼望,全程主持該計畫的曾憲政能夠持續關注執行的發展,不能夠讓「計畫追蹤與成效評估」成為學術機構專案經費的肉俎。
「教師評鑑」係攸關教師專業的議題,但全國教師會從始至終由於無法提出「對案」,採取的對抗策略只有「迴避」、「等待協商」與「消極抵制」的態度,在10月25日終於無言的宣布棄守。相信從教學部主任詹政道公佈的「報告」不難看出端倪,即使全國教師會在教育部公佈後,再發表什麼「失望」聲明,在觀察者的眼中,那只是和官方套招的一種「形式」、一種「演出」,彼此心照不宣罷了。
全教會雖然在2000/9的理事會將「教師評鑑」納入該會教師法修法草案(當時引發會內以師治師的論點紛爭),但最後修法也無疾而終。相信當時張輝山、吳忠泰、楊益風都十分清楚這個議題的脈落。延在2002年928大遊行的第二天(9/29),時任秘書長的吳忠泰參與「教改怎麼改」的座談會,事後因為自由時報劉力仁在(9/30)八版版頭一篇「遊行之後全教會將推動教師評鑑」的報導,全教會特地發出新聞稿澄清,這算是全國教師會第一次向外界公開說明對「教師評鑑」的立場。
不過,請大家放心,現在全教會也準備好了幾份不同強度的「文本」,讓我們默默等待他(她)們的精采演出!
��
未知的不安
教育部門即將公佈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計畫」,雖然需要校務會議的通過始得申請試辦,但是評鑑發動的機制完全由校務行政主導,已經失去教學評鑑(performance)中「自主」、「關懷」、「成長」的意涵。計畫中雖無「不適任」、「考績」的字眼,但大家心知肚明,教育部委託以師大張德銳為首的教授群,幾乎所有的教師評鑑計畫研究的目的中都納含了「發覺並處理不適任教師」,而其實草擬試辦計畫中也已保留未來崁接的空間。現今文字上的客氣,主要是「請君入甕」,先「評鑑」再「分級」後「處理」的策略。
不安來自未知。一般基層教師實質上並不擔心官式「評鑑」的問題,
反正兵來將檔,自有一套生存法則。大家最擔憂的是,教師的教學行為必須符應校務行政所主導的評鑑措施,校務行政支配(control)教學專業的衝突,又將繼「九年一貫」後再埋下另一顆教學現場不安的種子。(納入學務校務評鑑參考指標中)
��
淺析與釐清
有幸於2005/7拜讀花蓮教師會會刊(2005/5出版)對楊益風(前任北市教師會專業總監、現任全教會外事部與諮商輔導部主任)的專訪,談「各國實施教師分級及專業評鑑概況」。文中以「教師專業評鑑與分級的目的與理論」、「各國實施的概況」、「我國實施的可能性」做了十分精闢的評論,很值得大家閱讀。
惟因訪談裡係從企業界管理(學)主義發衍中,自創出「第四代、第五代教師評鑑觀」對ISO品質管理系統表象概念的解讀,恐成其未來宣導「教師評鑑」講演之誤解,特以曾在「企業界」服務多年與ISO的經驗,謹就台灣企業界品質管理系統之發展過程,提供一點短淺的個人見解分享,也進一步釐清「教育界」對「企業界」之異同(不涉入商品化的論點)。
台灣戰後初期的企業界遂行的「管理主義」皆以「檢驗」(inspect)、控制(control)為手段,在需求大於供給的失衡市場下,對品質(quality)的概念十分薄弱,遑論消費者意識。(政治、教育未嘗不是如此)
二次大戰結束後,美軍駐防日本並委由民間工業承製軍需品,以協助日本重建經濟,並遏制蘇維埃勢力的擴張,但1950/6/23爆發南北韓戰爭,美軍在作戰中使用的軍品發現日本製品故障率偏高,麥克阿瑟將軍乃委請當時已從聯邦統計局離職,從事顧問與教職的戴明博士前往日本向商社大老講授「品質管理與統計」課程,戴明並捐出所得以做為品質教育的經費,日本人大為所動,乃力行其計畫(plan)、執行(doing)、檢核(check)、改善行動(action)簡稱PDCA,亦即戴明品質管理循環。從此日本企業界的品質觀念直線上升,幾乎是全員品管。戰後台灣企業界仍受日本商界影響甚鉅,品質管理的觀念就此直接帶入台灣企業界(生產事業)。1972年台灣的蔣經國接任行政院長的行政革新就是導入行政三聯制(計畫、執行、檢核),企業與政府之互動,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ISO是國際標準組織的簡稱,是民間組織,成立於1947年,內在核心亦受戴明的PDCA影響,目前台灣是以地區觀察員入會,在1990年的末期導入台灣,目前台灣接受申請認證的公司繁多,如美國UL.、德國TUV、瑞士SGS…台灣標準檢驗局等機構。ISO的驗證規範並不涉及申請驗證公司內部成本、會計、財務管理運作,對驗證內容有保密之義務與法律責任。
ISO在台灣一直被混淆成可以提高「賣相」或「價格」甚至品質保證的標誌,這是我們台灣錯誤的示範。ISO不是安全規範,也不是品質保證。它只是一種國際通用的管理規範,有效延伸並銜接其他標準系統。(例如ISO9000品質管理系統可銜接ISO14000國際環境品質管理系統)台灣的企業界往往把ISO當做內部改善企業體質的有效管理工具之一。
由於台灣產業結構中有85%是中小企業,對國際法規並不熟諳,輔導公司又未聲明,以致被扭曲成產品品質(或是產品安全)的符號。因為ISO規定驗證公司不能夠在商品包裝上或商品本身標示(敘述)通過驗證的符標。例如A公司的微波爐標明「本公司通過SGS
9001的品質認證XXXXXX」。這是台灣驗證公司為爭取驗證業務,而未真正貫徹ISO組織條文精神所致。
這種印象的誤植,其來有自。一般國家政府通常為確保人民消費的安全,會制定各種安全規範,並設計識別標誌(通稱安規標章),如台灣CNS、日本JIS、澳洲SAA、德國GS、歐洲共同市場的CE(常見的美國UL標章係民間機構)。這確實可以提高產品價格與市場競爭力。因為它重視製造原料(material)與程序(procedure),提供使用上的安全保障。這些安規標章允許貼在通過驗證產品上或外包裝。這對提高產品價格與形象是有效的直接說服方式。
台灣熱衷申請ISO的不僅止於企業界,擴及營建工程(招標的條件之一)、政府機構(如警察界以此做考核指標)、醫院…各行各業,曾是全世界對ISO最熱情的國家,目前隨著產業外移早已經把ISO傳染給中國大陸。
不過,要是ISO真的如此有效,我會建議總統府和立法院也一起申請驗證,成為「說、做、寫如一的政府!」
施明煌
2005/11/03彰化芳苑
備註:ISO的精神與條文內涵絕非個人三言兩語可以說盡,僅就在台灣的發展提供淺見參考閱讀,若有疑問歡迎彼此交換意見。 |